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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三亚公布2起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月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起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请广大市场主体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案例一:三亚海棠湾新鑫干洗服务中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案
2022年5月1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三亚海棠湾新鑫干洗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在用锅炉的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工作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期满后,工作人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作业人员仍未取得相应资格作业,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固定案件线索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案例二:三亚崖州区科宝外国语学校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11月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三亚崖州区科宝外国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有一台正在使用的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未经定期检验,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停止使用该电梯,并将线索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来源: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黄已珈审核:陈惜终审: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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